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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  更新时间:2023-04-13  点击率:62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  日     

    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赣发〔2021〕19 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建法〔2021〕82号)精神,结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奋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把握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大力宣传宪法

    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大宪法宣传力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重点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

    继续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等方面工作,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章。

    (五)注重宣传与行业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结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进一步宣传关于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切实推动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着力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一)大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加大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依法行政等基本法治观念,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班、法治讲座等。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学习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法治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合理使用裁量权,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有效推动依法治企

    深化“法律进企业”,推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针对建筑企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动依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全程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新制定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二)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律需求开展精准普法

    在矛盾纠纷化解、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开展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健全信用褒奖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通过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创新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力支持配合推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三)充分运用各种力量、途径开展全时普法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发挥行业内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创新普法方法手段,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使普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群众喜闻乐见。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

    六、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科学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全面依法治省、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实。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和要求,明确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平台等,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普法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八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普法工作人员按要求组织开展系统培训。强化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加强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单位,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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